部分設施尚未恢復正常運行,農村災區黑臭水體數量明顯增加。
飲水安全如何得到保障?主要做法是:
一是建立應急機制。成立應急救災工作領導小組,多次召開專題會議,分析水情災情,研究部署工作,強化各項舉措;同時組織多個工作組赴鄭州、新鄉、鶴壁等地調研指導水質監測、城鄉污水處理等工作,全面做好抗汛救災統籌指揮。
二是盡快修復生態環境監測設施。針對自動監測設備受損情況,協調運維單位更換備機保障運行,協調通信運營單位盡快恢復受災地區通信網絡,確保設施正常運行、數據正常上傳。對因洪水沖毀的監測站點,組織運維單位開展手工監測。三是推進城鄉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在配合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推動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恢復重建的同時,重點做好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的重建工作。根據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管網損壞程度,能修復的及時進行清淤、維修,該報廢的按程序報廢。以災后新增的暫時性黑臭水體整治為重點,協調專家開展技術幫扶,標本兼治、分類施策,與農田排澇、垃圾清撈處理、畜禽尸體無害化處理等工作銜接,加快恢復農村地區生態環境。
四是密切關注飲用水水源地水質情況。指導生態環境監測系統圍繞南水北調水質安全、飲用水水源地安全,做好水質監測站點建設修復和運營維護,加大水質監測頻次,確保監測數據精準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