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農業和水務投資有限公司正式印發《職工違規違紀處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黨紀法律法規制定,共三篇六章七十九條,明確適用范圍、懲處種類、責任界定、違紀違規行為種類以及處理程序等具體內容,既對員工行為具有約束作用,也是查處違紀違規行為的重要依據。
該《辦法》的施行,是建立健全市農水投公司職工管理監督約束機制,規范員工從業行為,營造風清氣正干事創業環境、保護員工合法權益的迫切需要;是該公司黨委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扎實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舉措,更是對圍繞中心大局謀劃長遠,以高質量監督促進高質量發展的積極探索,為推動該公司實現全面依法治企、行穩致遠提供了堅強的紀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