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專項整治。將農村飲水安全專項整治作為鄉鎮行政區劃和村級建制調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的重要任務,著力《巴中市村鎮供水工程運行管理辦法》《巴中市村鎮供水工程運行管理實施細則》執行落實情況,扎實開展為期8個月的農村安全飲水專項整治,全覆蓋拉網式排查1937處集中供水工程運行管理、工程驗收、責任履行三個方面存在的問題262個,建立問題整改臺賬并即查即改問題85個。
加強監測保障。建立農村飲水安全保障責任體系,明確千人萬噸以上供水工程“三個責任人”85人,突出空山鎮等北部山區旱山村重點區域、春節等重點時段和邊遠掉邊戶等重點人群動態監測,防止出現區域性、集中性飲水不安全狀況,采取“四不兩直”動態暗訪監測,每次抽查不少于10個行政村,確保重點對象年內全覆蓋監測。
優化管理服務。加大對基層管水人員培訓力度,區(縣)為主,對3500余名供水工程管理責任人集中開展實用技術培訓,健全投訴舉報、首問責任制、聯系服務用戶等制度,制作張貼用水明白卡85萬份,將維護服務電話、用水舉報電話告知到戶,落實“以水養水”制度,樹牢“水是商品”意識,水費收繳率達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