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云南省財政廳、云南省水利廳、云南省農業農村廳聯合印發《關于下達云南省農業水價綜合改革2021年實施計劃的通知》

云南省發改委網站截圖確定2021年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施計劃491.4萬畝涉及全省16個州、市《通知》全文如下
關于下達云南省農業水價綜合改革2021年實施計劃的通知
云發改價格〔2021〕275號
各州(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水利(水務)局、農業農村局: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云政辦發〔2016〕81號)有關要求,結合云南省實際,現將2021年度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施計劃任務分解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認真組織實施。
一、目標任務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發〔2021〕1號文件要求,深入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確定2021年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施計劃491.4萬畝(詳見附表),比去年新增89.4萬畝,涉及全省16個州、市。2021年是“十四五”開局之年,各地要勇于擔當作為,錨定“十四五”時期高質量發展要求,主動融入“十四五”時期重大戰略規劃,對接重點資金項目,借力借勢推動改革,按照不低于附表中明確的面積任務抓緊出臺年度改革實施計劃,并將計劃面積分解到具體縣(市、區)和灌區,落實到具體地塊,確保2021年度任務圓滿完成。


2021年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施計劃任務分解表二、改革內容
(一)在健全農業水價形成機制方面,要重點處理好價格調整的時度效問題。水價改革是促進農業節水的“牛鼻子”,水價調整較為敏感,要堅持因地制宜、積極穩妥的原則,合理把握調價幅度和節奏,用戶承受能力相對較強的地區,要將水價一步提高到運行維護成本水平,條件暫不具備的可以“一次監審、分步到位”。可以探索對糧食作物、經濟作物、養殖業等用水類型分別定價。對節水標準高、承受能力強的現代農業產業園,水價可以到完全成本水平。
(二)在健全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機制方面,要重點解決資金來源的問題。要用好中央水利發展資金,中央已經連續3年每年安排水利發展資金支持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各地要將這筆錢用在刀刃上,特別是主要用于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此外,還可以探索通過超定額用水加價收入等渠道籌集獎補資金。
(三)在健全工程建設和管護機制方面,要重點解決計量設施建設問題。供水計量設施是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前提,是總量控制、定額管理和計量收費的必要條件,計量設施短板問題是改革推進過程中亟需破解的難題。要堅持因地制宜,根據供水計量需要,合理細化計量單元,按照與當地財力相匹配的原則選擇量水槽、量水堰、量水標尺等經濟適用的設施,亦可利用涵閘等渠系建筑物或標準斷面計量,泵站、機井等還可采用“以電折水”的方式,滿足基本計量需求。
(四)在用水管理機制方面,要重點解決農民用水戶協會規范發展的問題。在末級渠系管護和用水管理方面,成立農民用水戶協會,發揮協會對于水費收取、設施管護、水權交易、節水獎勵等政策落地見效的作用。要加大對農民用水戶協會的支持力度,同時加強對協會的指導和管理,引導協會持續規范發展,切實發揮作用,避免“空殼化”“僵尸化”。
三、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部門協同配合。各部門要增強大局意識,在明確分工的基礎上加強協同配合,切實形成工作合力。根據地方機構改革后的部門職責分工,壓緊壓實責任,層層抓好落實。
(二)充分發揮考核評價作用。每年我們將通過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進行考核打分,對于改革進度滯后、問題突出的地方下發整改清單,向當地政府通報問題,督促加快推進改革,推動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三)切實做好改革臺賬維護。改革臺賬是開展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請各地切實將建立完善改革臺賬作為扎實推進改革的基礎和抓手,凡臺賬報送不及時或數據質量較差的,將在年度考核中相應扣分。
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云南省財政廳 云南省水利廳 云南省農業農村廳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