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來了!4月17日,市發改委發布關于印發《開展清理取消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不合理收費專項治理行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不合理收費問題,政府重拳出擊開始治理了!
這些行為,重點治理!
本次專項治理自4月中旬開始,為期1個月,將對以下行為重點整治:
一、明確自2021年3月1日起取消的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環節不合理收費。
二、在城鎮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2021年3月1日以后仍向用戶單獨收取的建筑區劃紅線外的供水供電供氣供暖工程接入費用(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2021年3月1日以后,建筑區劃紅線內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管網的建設安裝、更新改造、維修維護等費用已由政府承擔,但仍向用戶收取的;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區劃紅線內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管線及配套設備設施的建設安裝費用未按規定納入房屋開發建設成本,仍單獨向用戶收取的。
四、其他沒有合法有效政策依據的各類收費項目。
這些不合理收費,取消!
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等公用事業,直接關系社會公眾利益和人民群眾生活質量,對于生活中的不合理收費要堅決抵制,下面這些不合理費用自3月1日起已全部取消!
供水
取消供水企業及其所屬或委托的安裝工程公司在用水報裝工程驗收接入環節向用戶收取的這些費用:
●接水費、增容費、報裝費等類似名目開戶費用。
●開關閘費、竣工核驗費、竣工導線測量費、管線探測費、勾頭費、水鉆工程費、碰頭費、出圖費等類似名目工程費用。
供電
取消供電企業及其所屬或委托的安裝工程公司在用電報裝工程驗收接入環節向用戶收取的類似名目費用,包括:
●移表費、計量裝置賠償費、環境監測費、高壓電纜介損試驗費、高壓電纜震蕩波試驗費、低壓電纜試驗費、低壓計量檢測費、互感器試驗費、網絡自動化費、配電室試驗費、開閉站集資費、調試費等。
供氣
取消燃氣企業應通過配氣價格回收成本的收費項目,包括:
● 涉及建筑區劃紅線外市政管網資產的增壓費、增容費等類似名目費用;
● 涉及市政管網至建筑區劃紅線連接的接駁費、開通費、接線費、切線費、吹掃費、放散費等建設及驗收接入環節費用;
● 涉及建筑區劃紅線內至燃氣表的設施維修維護、到期表具更換等費用。
取消與建筑區劃紅線內燃氣工程安裝不相關或已納入工程安裝成本的收費項目,包括:
●開口費、開戶費、接口費、接入費、入網費、清管費、通氣費、點火費等類似名目費用。
供暖
取消北方采暖地區城鎮集中供熱企業向用戶收取的接口費、集中管網建設費、并網配套費等類似名目費用。
建筑區劃紅線內屬于用戶資產的供熱設施經驗收合格依法依規移交供熱企業管理的,相關維修維護等費用由供熱企業承擔,納入企業經營成本,不得另行向用戶收取。
接入工程費用
在城鎮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的投資界面應延伸至用戶建筑區劃紅線,除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另有規定外,不得由用戶承擔建筑區劃紅線外發生的任何費用。
●從用戶建筑區劃紅線連接至公共管網發生的入網工程建設,由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承擔的部分,納入企業經營成本;
● 按規定由政府承擔的部分,應及時撥款委托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建設,或者由政府直接投資建設。
其他費用
嚴禁政府部門、相關機構對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計量裝置強制檢定收費;檢定費用由委托方支付,但計量裝置經檢定確有問題的,由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承擔檢定費用,并免費為用戶更換合格的計量裝置。
嚴禁向用戶收取水電氣熱計量裝置費用。
任何單位代收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費時,嚴禁向用戶加收額外費用。
建筑區劃紅線內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管網的建設安裝、更新改造、維修維護等費用已由政府承擔的,不得再向用戶收取。
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區劃紅線內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管線及配套設備設施的建設安裝費用統一納入房屋開發建設成本,不得另外向買受人收取;投入使用后,可依法依規移交給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實行專業化運營管理,相關運行維護等費用納入企業經營成本。
以上收費項目,沒有合法有效政策依據的全部取消;地方政府采取特許經營協議等方式授權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以入網費、集中管網建設費、并網配套費等名目收取專項建設費用補償收入的,應結合理順水電氣暖價格、建立健全補貼機制逐步取消,具體取消時間由各地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