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大冶市檢察院公益訴訟辦案檢察官對該市大箕鋪鎮、金湖街道辦事處的農村飲用水設施改造工程進行回訪時,對這兩個單位落實檢察建議及時整改供水工程的工作給予肯定:“整改及時,措施得力,目前觀察生活用水水質清澈、無異味,整改效果明顯,群眾喝起來更放心。”
近年來,大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農村飲水安全保障工作,相繼建成了一大批農村供水工程,農村群眾飲水條件和質量得到顯著改善。但由于各地環境、條件不同,有的技術薄弱、管理能力不高,個別供水工程還存在著供水能力不高、水質標準有待提升等突出問題。
今年1月,大冶市檢察院在履行公益訴訟職責中,發現個別農村飲水工程向村民提供的飲用水中存在有少量褐色沉淀物、菌落總數超標、有異味等情況,不符合《生活用水衛生標準》,嚴重影響群眾日常生活。
既要讓村民喝得上,更要讓村民喝得好。對此,大冶市檢察院聯合水利和湖泊局,向各鄉鎮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各鄉鎮切實履行監管職責,認真分析水質不達標的原因,對因供水基礎設施建設、供水設施不符合凈水工藝要求等情況的,及時向有關單位或部門通報,共同推動問題的解決,切實保障用水群眾利益。
收到檢察建議后,各鄉鎮積極行動,認真落實監管職責,先后組織對轄區內蓄水池、過濾池進行了清洗、排污,增設了排污閥、修繕了過濾池、優化了制水工藝、新增凈化加藥設備,使供水質量得到明顯改善。
“我們將認真落實好水源地保護和污染防治措施,規范設立地理界標和警示標志,從源頭上確保農村飲用水水質安全,確保廣大農村群眾長期飲用到安全放心水。”一位鄉鎮負責人承諾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