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麗市政府網10月14日發布《瑞麗市人民政府關于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編號52-9)的整改情況公示》:根據《德宏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開展環境保護督查反饋意見問題整改驗收工作的通知》(NO.223),對照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問題(編號52-9),按照《瑞麗市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查反饋意見問題整改總體方案》(瑞辦發〔2017〕6號),整改落實情況如下:
一、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問題(編號52-9)的基本情況
2016年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指出“云南省雖然印發了《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但農業部門等個別牽頭部門沒有按照有關要求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水十條”中關于“加大水生野生動植物類自然保護區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保護力度”的內容也沒有落實到《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安排部署存在漏項。”
二、整改目標
(一)制定河道治理及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二)開展畜禽養殖禁養區、限養區劃定工作,并依法關閉或搬遷在禁養區內的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
(三)全面推進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切實提高居民用水階梯水價制度推廣率。
三、整改工作完成情況
瑞麗市高度重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生態文明思想以及黨中央關于生態環境保護的重大決策部署,嚴格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完成情況如下:
(一)制定《瑞麗市水污染防治實施方案》《瑞麗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道采砂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瑞麗市全面推行河長制實施方案》《瑞麗市全面推行河長制行動計劃(2017-2020年)》《云南省瑞麗市“十三五”節水型社會建設實施方案》,從全力保障水生態環境安全、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升級、全面控制污染物、著力節約保護水資源、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嚴格環境執法監管、切實加強水環境管理、強化科技支撐等方面加強水污染防治工作。
(二)制定《瑞麗市城區養殖業污染專項整治行動工作實施》《瑞麗市畜禽及水產養殖、限養區劃定方案》,牽頭部門負責具體實施方案,開展畜禽養殖禁養區、限養區劃定工作,加大水生野生動植物類自然保護區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保護力度,建立畜禽規模養殖環保基礎信息平臺。2018年已完成畜禽養殖禁養區、限養區劃定,并依法關閉或搬遷在禁養區內的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
(三)認真落實《關于做好重點價格改革任務調度督查工作的通知》(云價綜合〔2016〕43號),將全面建立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列入瑞麗市價格改革督辦重點任務;切實提高居民用水階梯水價制度推廣率;將居民用水階梯價格納入重點價格改革任務,建立由市發改局班子成員分片督促、責任科室分片包干的工作機制,加強通報督促和培訓,全面推進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
四、自查自驗結論
瑞麗市嚴格按照《瑞麗市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查反饋意見問題整改總體方案》(瑞辦發〔2017〕6號)的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問題(編號52-9)整改任務及具體要求,完成相應整改工作,符合驗收要求。
現將該項整改工作在銷號前,面向社會公示。
通告期:2020年10月14日—2020年10月20日(7天)
聯系電話:0692—3066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