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階梯式水價”是一種超額累進制的水價制度。一般來說,政府在實施階梯式水價時,會先約定符合公眾日常基本生活習慣的基礎水量,在此額度內,居民用水可享受最低水價;超出基礎水量的部分,政府會按水量的不同級別,制定越來越高的水價。
晨報訊 為更加科學、合理、節約地制定稀缺性公共資源的價格,上海正在加快相關領域定價機制的調研。記者昨天獲悉,在日前舉行的“資源價格政策專家研討會”中,各方專家對上海未來的水價機制已達成基本一致:上海應當和東京、香港一樣,適時采用“階梯式水價”,以利稀缺性水資源的可持續性開發利用。
由市發改委、市價格學會組織,包括經濟專家、供水企業、水務局等代表參加的“資源價格政策專家研討會”,是上海在全國各城市紛紛醞釀水價調整的環境下,召開的一次定價機制“務實會”。與會專家們一致認為,上海屬于典型的水質型、結構型缺水城市,直接可利用的優質水資源量較為有限。長期以來,在各類公用事業性的資費中,自來水的價格相對電力、燃氣、通訊等是最低廉的,也因此導致部分市民用水行為粗放、節水觀念淡薄。在水資源利用成本日益增加的今天,政府應當用好水價杠桿,促使市民節水觀念的形成。
在上海,中心城區年用水量達5.62億立方米,擁有水表363萬只,住宅用表的97%為獨用水表,抄表到戶和終端收費系統基本推進到位,二次供水設施已分批得到改造,完全具備了推進“階梯式水價”的條件。據悉,目前我國已有南京、深圳、鄭州、銀川等12個城市實施了各具特色的“階梯式水價”制度,北京和廣州也正在籌劃方案。
在東京,10年前已經推行了“階梯式水價”,當地政府設定的水價從最低的10立方米/950日元開始,到1001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368日元的最高價,之間劃分7級,水價差接近4倍。
在我國香港,也實行四級“階梯式水價”,“4個月用水總量超出62立方米,超出部分將施行高價收費”的定價機制,促使香港居民的節水意識蔚然成風,節水器具、海水沖廁等方式也得到廣泛應用。來源:新聞晨報 首席記者羅劍華 通訊員周道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