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3月17日從海口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獲悉,《海口市城市供水排水節約用水管理條例(草案)》已經進行了第一次審議,正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3月26日。新的條例規定,今后海口市用戶逾期交水費不再收取滯納金,政府將以其他方式管理好供排水及節水問題。
據介紹,新條例草案取消了供水設施增容費內容,刪除了原規定關于水費滯納金的收取,規定逾期交水費不再收取滯納金。在推行抄表到戶制度方面,新條例草案規定,城市供水應當實行一戶一表,水表出戶、分類計量。
同時,對用水超定額實行累進加價制度,加價標準按省價格主管部門即省水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法。單位用戶未按規定申請用戶計劃指標的,從事洗車、洗浴、游泳、水上娛樂等業務的單位用戶,未按規定采取低耗水技術、未安裝使用循環用水設施或其他節約用水設施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處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