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杭州9月3日消息(記者李佳曹文君通訊員徐鶴群)2019年4月,《國家節水行動方案》印發實施。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浙江省政府第一時間確定由省水利廳和省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同經信廳、建設廳、農業農村廳等省直部門聯合開展《浙江省節水行動實施方案》編制工作,歷經一年多時間,于今年6月4日正式印發全省實施。
9月3日上午,浙江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發布會解讀《浙江省節水行動實施方案》。據介紹,《實施方案》提出浙江省節水行動的總體目標是“通過實施節水行動,爭當踐行新時代治水思路的排頭兵,努力把浙江建設成為南方豐水地區實施國家節水行動的標桿省份”。
《實施方案》提出了浙江省到2022年、2025年、2035年三個階段的主要節水目標:
到2022年,重要領域節水取得快速突破,萬元GDP用水量、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較2015年分別降低42%和48%以上,規模以上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達到91%以上,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10%以內,城鎮居民年人均生活用水量控制在55立方米以內,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到0.606以上,全省用水總量控制在186億立方米以內。
到2025年,節水政策法規、標準體系、市場機制基本完善,用水效率指標持續向好,全社會形成良好節水風尚,全省水資源節約循環利用水平走在全國前列。
到2035年,形成健全的節水政策法規體系和標準體系、完善的市場調節機制、先進的技術支撐體系,節水護水惜水成為全社會自覺行動,水資源節約循環利用達到世界先進水平。
此外,《實施方案》中還提出浙江省節水行動“168”工作體系和政策體系,明確節水行動重點任務,努力構建“政府主導、市場發力、社會參與、全民行動”的節水新格局。“1”是實施水資源“雙控行動”,主要抓好縣域水資源承載能力評價、江河水量分配和區域水資源論證三項工作,實施用水全過程管理,突出剛性約束,建立節水評價機制。“6”是推進“六大工程”,即推進農業節水增效、工業節水減排、城市節水降損、非常規水利用、節水標桿引領和節水裝備制造等六大工程。
“8”是完善“八項機制”,激發節水動力。即深化水價綜合改革,逐步形成水價動態調整機制;推動水資源稅費改革,建立差別化稅率體系;健全節水獎勵機制,研究集成促進節水的政策措施;推進水資源產權改革,開展水資源資產價值轉化探索;拓展節水融資模式,推動合同節水管理試點;落實水效標識制度,逐步淘汰水效等級較低的產品;完善定額管理機制,嚴格執行節水標準;健全用水監測統計制度,打造節水數字化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