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于日前獲悉,今年年底前,廣東省鶴山市將向城市規劃區內排放污水、廢水的用戶征收0.8元/噸的污水處理費,而目前的征收標準是0.3元/噸。鶴山市物價局、環保局以及來自不同單位不同階層的20多位代表參加了該議題的聽證會。
以前的征收標準偏低
鶴山市環保局負責人表示,近期國家、省對污水處理費的征收標準提出了新的要求,按新標準征收污水處理費是大勢所趨。
據悉,鶴山市征收污水處理費經歷了一個從“懶散”到逐漸正規的過程。上世紀80年代,鶴山就有征收污水處理費的要求,但當時是能收則收,沒有實行強制性措施,直到上世紀90年代才逐漸步入正軌,但是很多都沒有完善。2002年以后力度加強,要求一定要收,2002年6月至2003年5月,每噸水征收0.2元,2003年6月1日起,每噸水征收0.3元,但也一直沒有具體的標準和明確的意見。直到2008年,從中央到地方都有這方面的強制指標,按新標準征收污水處理費變得刻不容緩。
相關人士稱,鶴山以前的征收標準嚴重偏低,污水處理費的征收處于一個相對滯后的階段,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第一,珠三角地區9個地級市污水處理費平均為0.63元/噸,鶴山市的征收標準與之相比嚴重偏低;第二,國家提出污水處理的征收要實現保本微利的目標,而目前該市第二污水處理廠正準備動工建設,對污水處理成本作出了測算,現時0.3元/噸的征收標準遠遠未達到保本微利的要求。
據介紹,加收污染處理費,是鼓勵企業和市民節約用水的有力手段。目前鶴山市水資源并不富足,污染形勢嚴峻,生活用水浪費嚴重,而污水處理費存在開征面小,收費標準偏低,很多企業和居民并沒有意識到水資源的珍貴。聽證會上有代表指出,通過加收污水處理費,也許可以使一些用水量大的企業自律,也使居民加強節約用水意識。
排污達標企業是否要交此費用?
聽證會上有代表指出,有企業已經自備工業污水處理設施,如果自己已經處理污水,是否還需繳納此筆費用?環保局負責人表示,如果企業達到了排放標準,可以直接排入大江大河,即可免征,以前也是這樣操作的;如果這些企業擁有污水處理設備,但排放出來的水依然不達標,則超標準排污費和污水處理費這兩項都要征收。該負責人說:“這樣做,是為了使企業負起責任來,不要讓污水處理設備成為擺設。”
聽證會上代表們對加收污水處理費大致成贊成意見,而關于生活污水和工業污水是否按統一標準征收,加收污水處理費是否幅度太大,以及一些福利性社會機構的污水處理費征收條件,鶴山物價局表示將把代表們的意見呈交鶴山市政府,作下一步討論。
此外,總投資7084萬元的鶴山第二污水處理廠正在建設當中,預計今年6月份可投入使用,該項目將解決鶴山城區9成以上的生活污水。從重金投入治污工程建設到污水處理費的加收,可見,環境問題已經引起了鶴山政府部門的高度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