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水利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落實2020年度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任務的通知》,對今年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提出要求,確保年底前完成農業水價綜合改革1000萬畝、總體不增加農民負擔的目標。
我省農業用水量大,農業用水占社會總用水量的80%以上。現行水費標準為每立方米2.4分~7分之間。其中,有30%左右的灌區還是按1997年省水利廳與物價局、農委、財政廳聯合下發水田每畝收費20元,或每立方米2.4分的標準征收,僅占供水成本的20%,占水田畝產值的2%。實踐證明這種收費方式不利于農業節水,經常造成灌區上游稻農大水漫灌、下游無水泡田。2003年開始,我省試行“計量供水、按方收費”的水價改革,節約了用水,又提高了灌溉保障率。
今年,我省全面啟動農業水價綜合改革,進一步推動改革從試點灌區向更大農田面積推進,利用價格杠桿,進一步提高用水戶的水商品意識,達到節約水資源目的。此次改革共有9項,即完善供水計量設施、加強節水技術推廣、建立健全農業水權制度、探索終端用水管理方式、加強水費征收與使用管理、建立健全水價形成機制、提高農業供水效率和效益、建立精準補貼與節水獎勵機制、落實精準補貼與節水獎勵資金等。總目標為:農田水利工程狀況良好,工程良性管護機制總體完備;農業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普遍實行,糧食等重要農作物合理用水需求有保障;農業用水價格總體達到運行維護成本水平;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機制建立,總體不增加農民負擔。
為確保全年改革任務順利完成,省水利廳對今年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做出明確部署。對于水田“五小工程”和旱田灌溉工程的農業綜合水價改革工作,要求探索通過以電折水、以油折水、供用水雙方協商等方式,實現取水計量、用水付費,滿足工程運行維護需要;加強節水宣傳力度,推廣和使用節水技術;推進用水合作組織建設,明確產權,推動工程所有權和使用權明晰,管護責任落實;加強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對于大中型灌區的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要求實現骨干工程與田間工程分界點供水計量;建立健全農業水權制度,提高農業供水效率和效益,全面實施取水許可,農業用水總量指標細化分解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用水合作組織等用水主體;探索終端用水管理方式,推動末級渠系工程所有權和使用權明晰,管護責任落實;建立健全水價形成機制,加強水費征收與使用管理,農業水價由相關部門按權限制定或由供用水雙方通過協商確定,滿足工程運行維護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