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6日,鄂爾多斯市水利局印發了《關于<鄂爾多斯市脫貧攻攻堅飲水安全掛牌督戰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知明確我市掛牌督戰主要內容:中央專項巡視“回頭看”、2019年度扶貧成效考核以及2019年脫貧攻堅“回頭看”,2019年底全市“大排查”以及2020年初全市飲水安全保障排查發現問題的整改等情況。
通知指出我市飲水安全評價標準:按照自治區水利廳《關于印發<農村牧區脫貧攻堅飲水安全保障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內水農﹝2020﹞8號)文件精神,我市以中國水利學會發布的《農村飲水安全評價準則》(T/CHES18-2018)(以下簡稱《準則》)和我區制定的《牧區脫貧攻堅飲水安全評價補充細則》(內水農﹝2018﹞69號)(以下簡稱《補充細則》)為飲水安全評價標準。并針對飲水安全評價指標水量、水質、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證率進一步明確了內容,強化了可執行性。
通知明確了督戰方式。市水利局負責脫貧攻堅飲水安全掛牌督戰工作的統籌協調,研判形勢,研究部署工作。成立了兩個專項督戰組,直接到現場、到用戶家中開展實地督導。市水利局將實行按月調度制,跟蹤分析各旗區督戰進度,及時發現問題,及時研究部署,及時推動解決。對重視不夠、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得力、工作進度連續滯后的地區進行專項督導。
通知強調各旗區水利部門要強化組織領導。要一把手負總責、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要根據本地區項目情況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突出重點,扎實推動工作。要確保質量成效,要嚴把建設質量關,使整改工作經得起檢驗。要加強作風建設,堅決杜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嚴禁虛報、瞞報存在的問題,嚴禁虛報工作進度,假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等行為。
通知強調各旗區水利部門精準排查影響脫貧攻堅質量成色的飲水安全隱患和易發多發問題,精準施策,全力攻堅,確保如期全面完成脫貧攻堅目標任務,高質量打贏飲水安全脫貧攻堅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