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我們應該享有知情權
????吳先生來電說:燃氣表不能提前消費,好比水表、電表一個道理,燃氣公司為什么要搞霸王條款,這是不合理的。
????海口市的張女士想問問燃氣管道初裝費為什么各個小區都不一樣,有的1800元,有的2800元,2600元、2400元、2200元,太不合理了,做為燃氣公司應制止才行。
????還有一位吳先生想轉告兩位老人,也許海口市人大可以幫助他們解決問題。
????一位網友則在“天涯車友”網上一口氣提了數個問題:
????如果10年后燃氣公司倒閉了,我這錢怎么辦?如果10年后換這種表的錢只有1分錢,我多交的錢怎么辦?如果10年后我不用你公司的燃氣了,我交的錢怎么辦?如果10年后即使還用你公司的產品,但那時候根本就不需要這種表了,我交的錢怎么辦?如果10年后有另外一種能源使用,我交的錢怎么辦?
????更多的讀者表示佩服兩位老人的勇氣并支持老人的行動。
????兩位老人表示,他們正苦心研究法律條文,并和幾位關心此事的律師取得了聯系。
燃氣公司:我們其實也很無奈
????海南民生管道燃氣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李友準今天表示,他們采取這樣的收費措施,也有不得已的苦衷。
????李友準說,管道燃氣行業是一個非常特殊的行業,對安全的要求非常高,一旦出現意外,就不僅是一家兩家的問題,牽連非常廣。海口最早的一批用戶是1993年入網的,燃氣表具使用早已超過10年,按照國家規定,用了10年的燃氣表、調壓器必須更換,如不及時更換,繼續超期使用會造成燃氣泄漏等重大安全事故。但很多用戶根本不了解問題的嚴重性,我們前兩年到各個老用戶家中要求重新安裝,有些用戶甚至連門都不開。燃氣公司既不敢輕易斷了用戶的供氣,又擔心會發生意外,最后只好自己掏錢為用戶更換。僅去年他們就替用戶墊付了近200萬元更換表具,如果繼續這樣下去公司根本承受不了。目前采取的這種分期付款的方式是借鑒了國內其他城市的通常處理方法,而且考慮到一個月3.3元,海口市的居民還是能承受的。
????針對市民提出的提前付費的說法,李友準解釋說:“其實收上來的錢全部用于陸續更換到期的表具,也不是所有消費者都屬于提前付費。比如說易老先生,他們小區是95年入網的,今年就要更換表了,易老先生其實是該政策的受益者。”
????李友準說,讓客戶自由選擇付款的方式當然最好,但面對57000個客戶,真的很難操作,真的是很無奈。
物價局:我們是依法行政
????海口市物價局局長邢福昌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海口市物價局在此事的處理上,始終都是在維護消費者利益,并且是按照法律程序行使權力的。
????邢福昌說,管道燃氣公司關于收取復置費的報告早就送上來了,但他們知道這事情牽扯到千家萬戶,所以一直很慎重。但隨著安全隱患越來越大,促使他們必須及早做出決定。
????為了廣泛吸收其他城市在此問題上的經驗,物價局特地組織人員到深圳等城市考察,之后才做出了關于“復置費”的批復。
????邢福昌介紹說:他們也借鑒了更換水表時的經驗,那時就有很多用戶贊成分期付款,“所以我們認為在燃氣表問題上用戶也是更傾向于分期付款的。而且價格經過了精密測算。”
????至于為什么沒有在批復前舉行價格聽證會,邢福昌的解釋是:關于價格聽證,海南省發展計劃廳特地下發了一個通知,在這份目錄上并沒有燃氣管道一項。
????“我們應該吸取教訓,目錄上沒有的并不等于不應該聽證,盡管在法律上是沒有任何問題的。但涉及到這么多消費者,舉行價格聽證還是很有必要的,這樣會減少很多不必要的誤會。”
????邢福昌說:“物價局的確是站在公正的立場上處理此事,廣大消費者應該相信政府、相信物價局是為老百姓說話的。”
律師:兩種觀點交鋒
????關于“復置費”和“易老先生起訴物價局”中的法律問題,記者特意咨詢了蔡于浪和黃文燦兩位法律工作者,沒想到兩位律師則給出了完全不同的答案。
????蔡于浪認為,既然是經過物價局批準,那么有問題也不應該是燃氣管道公司的事情。而物價局的行為至少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可能并不一定合理。
????而海南悅來律師事物所的黃文燦律師則認為:物價局只是監管部門,它的職權其實很有限。而且它并不屬于當事人雙方。因此易老先生如果上訴,矛盾焦點還應該是燃氣管道公司。
????蔡于浪對法院的判決沒有太多疑義,按照“訴訟法”規定:普遍行政行為是不可訴的,因此易老先生最好還是向人大、政協等機構反映、或者申請行政復議。這也是法律防止濫訴行為的一項措施。
????黃律師對此則持不同看法,他認為物價局的行政行為還是具有可訴性的,而且有特定的利益群體,易老先生是切身的利益關系者,他還是贊同當事人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蔡、黃兩人在舉行價格聽證問題上都持有相同看法:在對待牽涉如此眾多消費者的案例中,無論是否有強制規定,舉行一定范圍內的價格聽證都是比較穩妥的舉措。(完)(邵長春 徐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