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廳辦公室轉發《水利部關于印發水資源管理監督檢查辦法(試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縣(區)水務局,寧東管委會經濟發展局,廳機關相關處室、廳屬相關單位:
近期,水利部印發了《水資源管理監督檢查辦法(試行)》
(以下簡稱《辦法》),對加強水資源監督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現將《水利部關于印發水資源管理監督檢查辦法(試行)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抓好落實,并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入學習貫徹。《辦法》的出臺進一步明確了水資源管理監督檢查對象、監督檢查重點和方式等,完善了水利行業監督體系,各級各部門要結合中央治水新思路和“水利工程補短板、水利行業強監管”水利改革發展總基調,認真組織學習貫徹,確保水資源管理各項政策措施有效落實。
二、落實監管職責。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對水資源管理監督檢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嚴格落實監管職責,明確責任分工,結合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強化對監管部門依法履行水資源管理職責的監督,針對監管事項進行重點監督檢查。
三、嚴格遵照執行。要按照《辦法》規定,緊緊圍繞“合理分水,管住用水”各個環節,梳理轄區內水資源管理相關事項,堅持問題導向,舉一反三,實施全過程監管。要制定年度監督檢查重點,強化監管措施,加大監督檢查力度,規范監督檢查行為,嚴格問題整改和責任追究。水利廳將依照本《辦法》要求,對各地工作開展情況和水資源管理情況不定期開展監督檢查,檢查結果及整改情況納入最嚴格水資源管理考核。
附件:《水利部關于印發水資源管理監督檢查辦法(試行)的通知》(水資管〔2019〕402號)
自治區水利廳辦公室
2020年2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下載:
《水利部關于印發水資源管理監督檢查辦法(試行)的通知》(水資管〔2019〕402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