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召開的河北省建設工作會議提出,今年河北省要進一步加快污水處理、垃圾處理項目建設。把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理場建設列入政府和各級建設部門的重要議事日程,并明確各市、縣(區)長為第一責任人。
會議明確,對已列入國家和河北省“十一五”規劃中的污水、垃圾處理項目,尚未開工的,年底前必須開工建設;已經開工的,要加快建設進度,同步完善配套管網。規劃中未列污水和垃圾處理項目的縣,要認真做好項目前期工作。
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理場要加強運行管理,實行企業化運作。每年要對污水、垃圾處理等減排指標進行考核,并對完不成任務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