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新時期治水興水方針,實施國家節水行動,強化計劃用水管理,2019年7月1日河北省節約用水辦公室、河北省水利廳印發《河北省計劃用水管理辦法(試行)》。
計劃用水是實現總量控制、定額管理的重要措施,是落實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的根本舉措,是實現區域經濟可持續發展、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有效手段。實施計劃用水,對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減少地下水開采、促進水資源優化配置具有重要作用。
《河北省計劃用水管理辦法(試行)》對制定依據、原則、執行范圍、各級部門職責等進行了說明;對用水戶提出計劃用水建議的時間、超計劃用水資料的提供、下達計劃用水的流程和時間等作出明確規定;對上級下達計劃存在異議的處理、特殊取水情況計劃的下達、核減用水戶計劃用水的情況等進行了規定;對用水戶管理、計量設施管理、用水登記臺賬管理等進行了詳細說明;對用水戶獎勵、懲戒等進行了明確。
《河北省計劃用水管理辦法(試行)》的頒布實施,將使用水戶更加明晰計劃用水申報流程、申報時間、所需資料等,同時也利于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更好地監督管理計劃用水執行情況,充分發揮計劃用水對緩解我省水資源嚴重短缺和地下水超采、促進水資源合理利用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為我省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治水興水方針奠定了良好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