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合肥市發展和灌溉委員會、市財政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聯合印發《合肥市發展改革委關于我市2019年度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績效評價細則的通知》(合發改商價〔2019〕539號)(以下簡稱《細則》)。
《細則》要求,一是非試點縣(市)工作。各縣(市)所確定的試點鄉鎮要明確水權,制定并及時修訂完善灌溉用水定額,將農業水權進一步細化分解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用水合作組織、農戶等;編制農田水利工程建設項目計劃和費用預算;申請資金,完成招投標,開展農田水利改造工程,明確工程管護責任。二是廬江縣試點工作。在全縣符合條件的鄉鎮全面推廣改革工作,分別制定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施方案;成立用水合作組織,明確相關制度;編制農田水利工程建設項目計劃和費用預算,爭取項目資金。三是具體評價指標:得分90分以上為優秀,80-90分為良好(包括80分),60-80分為合格(包括60分),60分以下為不合格。
《細則》明確評分方法,各縣(市)農業水價綜合改革領導小組對照本通知規定,對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自評打分,于當年12月20日前將自評結果和評價依據上報市農業水價綜合改革領導小組。市農業水價綜合改革領導小組將根據上報材料和實地調研的情況,逐項打分,并通報各縣(市)政府評價結果。
《細則》強調,本評價結果納入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各縣(市)發改委、財政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要主動協調相關部門,積極推進,認真落實,確保完成2019年工作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