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下午,山西省政府召開第115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關于在全省推行“差別水價”和“階梯式水價”改革的意見。
會議指出,山西省水資源嚴重短缺,而水價和污水處理費標準長期偏低,特別是污水處理費價格處于全國末位水平,供水價格與成本倒掛,供水企業長期虧損。為促進水資源的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全面節約,遏制地下水超采,促進污水中水的處理、再生、回用,有必要在全省推行“差別水價”和“階梯式水價”改革,盡快調整理順地下水、引黃水、污水處理價格體系。為此,山西省有關部門在深入調查研究,征求各方意見,反復測算,舉行公開聽證的基礎上,拿出了具體實施意見。
會議經決定在全省推行“差別水價”和“階梯式水價”的改革,在明年擇機出臺實施。會議強調,要特別注意解決好改革對低收入群體的影響,同步出臺相應的補貼或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