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湖南省發改委發布《關于2019年部分縣城建立居民階梯水價制度的通知》,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國務院關于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文件精神,確保2020年底之前湖南省縣城及具備條件的建制鎮全面建立居民用水階梯水價制度。
2019年,重點推進郴州市桂東縣、桂陽縣,衡陽市南岳區,邵陽市綏寧縣、城步苗族自治縣、邵陽縣,懷化市辰溪縣、通道侗族自治縣、芷江侗族自治縣,湘西自治州瀘溪縣,婁底市雙峰縣,永州市新田縣、雙牌縣、江華瑤族自治縣、江永縣等15個縣城建立居民階梯水價制度。
省發改委建立月調度制度,各地要抓緊向當地政府匯報相關情況,提出工作方案。并將工作進度安排按照附件進度表的要求報省發改委。對工作力度小、進度慢的市州縣,將開展專項核查。
省發改委要求,納入今年出臺階梯水價制度的縣(區)發改局要高度重視,安排專門力量依法依程序抓緊做好這項工作,要實行倒逼機制,倒排工期、明確責任,確保按期完成任務。11月底,將組織進行現場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