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精準對接脫貧攻堅。為落實省委、省政府脫貧攻堅決策部署,保證貧困人口全部按計劃脫貧,我們與扶貧部門緊密溝通、加強合作,以國家扶貧信息系統數據為依托,根據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回頭看”結果,組織各貧困縣逐村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飲水安全情況再一次進行調查摸底,逐縣、逐村、逐戶調查核實了飲水安全情況,統計飲水不安全問題并記錄在檔,按照整村推進的原則,確定了飲水安全鞏固提升村和需求人口。為規范我省脫貧攻堅農村飲水安全評價工作,保障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飲水安全達標,會同省扶貧辦、省衛健委制定印發了《河北省脫貧攻堅農村飲水安全評價細則》。
二是提前謀劃前期工作。為了加快2018年項目建設,1月份根據國家和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初步確定的2018年投資計劃,提前提出了2.74億元中央補助資金和2.12億元省級資金的安排意見,下發了《關于做好2018年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項目前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組織技術力量提前開展2018年擬建項目前期工作,確保資金下達后盡快完成實施方案的編制、審查批復和施工招投標等工作,及時開工建設。國家下達投資計劃后,及時會同省發改委下達了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項目中央預算內投資,配合省發改委和財政廳下達了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項目省級資金,將投資計劃和建設任務分解到縣。8月份下發通知安排各地提前開展2019-2020年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項目前期工作,編制2019-2020年實施方案編制,確保資金下達后盡快開工建設。目前,有建設任務的46個縣中,均完成了方案編制工作,為確保2020年前如期實現全省脫貧攻堅農村飲水安全奠定了基礎。
三是扎實推進項目建設。我們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以貧困地區為重點實施了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項目,在黑龍港地區實施了以優質長江水替代本地深層高氟水的農村飲用水源置換項目,在易地搬遷安置區實施了以保障“人到水通”為目標的農村供水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為加快飲水工程建設進度,我們建立了飲水安全工程建設月報機制,重點檢查前期工作、方案執行情況、建設進度、施工質量和完工通水情況,采取檢查督查、通報、約談和掛牌督辦等方式推進項目建設,保證了項目建設按時完成。
四是強化運行管理。為了保證農村飲水工程長效運行,我們根據2016年省政府發布的《河北省農村供水用水管理辦法》,很抓了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在農村供水用水中的責任落實,很抓了農村供水用途、建立維修養護基金和水質檢測制度和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很抓了農村用水水費征收和補貼原則等。目前,我省所建工程均明確了產權,落實了管護主體,建立了管護機制,各縣成立了縣級農村供水專管機構,探索出了供水公司管理、鄉鎮管理、村集體管理、承包管理等適合本地區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的模式。
為確保到2020年全面完成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十三五”規劃和脫貧攻堅任務,剩余46個縣的建設任務安排在2019年全面開工建設,同時抓好《河北省飲水型氟超標地方病防治工作實施方案》落實,為全面實現脫貧攻堅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