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開展情況
“十一五”、“十二五”期間,自治區共下達博州農村飲水安全項目67個,總投資16855萬元(其中縣級水質監測能力建設項目3項,共240萬元),累計解決了14鄉(鎮、場)24.83萬農牧民的飲水不安全問題,超額完成了全州農村飲水安全規劃目標任務。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我州嚴格執行下達的計劃和批復內容,按照項目建設管理程序,全面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落實責任和措施,積極組織實施。截至2015年底,各縣市均以農村供水總站與疾控中心聯合的方式,掛牌成立了縣級農村飲水安全檢測中心,64處飲水安全工程已全部建成,運行正常。
2016年,因中央及自治區配套項目資金全部向南疆傾斜,落實資金困難。博州及時調整了工作方案,結合全州脫貧攻堅及抵邊村供水任務,自籌項目資金1950萬元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項目5項,解決了全州519戶貧困戶和抵邊村362戶農牧民的飲水問題。同時,籌資8693萬元,啟動實施精河縣城鄉一體化提質增效水源工程,年內完成投資2800萬元;籌資7200萬元,建設完成博樂市城鄉一體化提質增效一期工程。
2017年,博樂市采用PPP模式實施城鄉一體化供水升級改造提質增效一期續建工程,年內完成投資3.2億元。精河縣城鄉一體化供水升級改造提質增效水源工程已全部完成批復建設任務,計劃2018年4月進行運行調試。同時,縣市統籌各部門項目資金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8項,農牧民受益人口1.07萬人。
通過農村飲水安全項目的實施,農村飲用水水質合格率由“十一五”末(2010年)不足60%提升到90%以上,農村飲水衛生條件有了很大改觀,特別是“十一五”以來,國家加大了對農村飲水安全的投資,在鞏固取得已有成績的基礎上,受益人口進一步擴大,使老百姓喝上了安全水、放心水。
二、存在的問題
㈠ 由于早期建設項目設計標準低,管材為PVC管,隨著農村快速發展,部分老管道受到地面的壓力傳導作用,管材開裂,跑、冒、漏水較為普遍;加之2005年以前修建的工程項目,管網接近或已超過使用年限,破損比較嚴重,亟待更換新型材料管網;部分村隊未按設計要求設置分水井,管網出現損壞檢修時只能從源頭或者分干管處關閥停水,為搶修一處造成村隊大面積停水,嚴重影響用水戶的正常用水。
㈡ 隨著博州各縣市農村經濟和農區養殖業的發展,農牧民生活用水已不再滿足于原始簡單的飲用水,用水量增加,出現用水高峰期,部分農牧民用水戶供水不正常的現象。 ㈢ 博州各縣市集中供水水廠大多數都未配套消毒、化驗設備,只是通過每年2次的水質化驗,反映飲用水各種指標變化。各縣市均未將農村飲水水質檢測運行費用列入財政預算,縣級農村飲水安全水質檢測中心運行費難以落實。
㈣ 由于農村水廠收不抵支,維修費用不足,折舊費、修理基金未能從水費中提取,影響了水廠正常運行管理,人員工資也得不到保障,工程帶病運行現象普遍存在。
三、對策建議
㈠ 近三年農村飲水安全項目資金均向南疆和深度貧困縣傾斜,博州一方面積極爭取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項目資金,另一方面應統籌其他部門涉水項目資金用于更新改造飲水工程。
㈡ 博州自籌資金啟動實施了博樂市、精河縣城鄉一體化供水工程,后期城鄉結合部管網工程資金缺口還比較大,應積極做好項目前期準備工作,爭取中央、自治區項目支持。
㈢ 因落實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項目資金困難,各縣市在申報“村級惠民生”、“扶貧專項”、“興邊富民”等涉水項目資金時建議將飲水安全工程列為首位,滴灌新建及改造項目資金可以列入高效節水補助項目予以解決。
㈣ 高度重視水質檢測工作,建議將水質檢測中心的運行費用列入各級財政預算,實時掌握水質變化情況,確保飲水水質安全。
㈤ 樹立“三分建,七分管”的思想,把農村飲水工程運行管理作為一項大事來抓,健全農村飲水安全保障管理機構,測算規模以上供水工程管理人員工資,積極爭取公益性崗位,解決人員編制和待遇問題,建立縣級農村供水技術支持服務體系,使供水工程良性運行。
四、2018年計劃實施項目
計劃投入1856萬元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解決12個村隊飲水安全困難問題,農牧民受益人口1.02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