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武漢12月16日電(記者劉紫凌、梁建強)黑臭水體整治工作未按期完工,卻弄虛作假上報情況,經查實后,湖北多名涉事干部受到處分。湖北省紀委監委近日對這一生態環保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案例進行了通報。
通報顯示,2016年11月至2017年12月,武漢市洪山區未采取有力措施完成轄區內巡司河河段的黑臭水體整治工程任務。2017年12月中旬,洪山區水務局在開展第三方整治效果評估時,違反上級“整治工程未完工不能評估”的要求,擅自決定將未完工項目剔除出評估范圍,僅對部分已完工項目進行評估,并對參與滿意度測評的群眾提出填寫“滿意及以上”的建議,將26份群眾測評表由社區工作人員代填,導致第三方測評結果失實。
武漢市水務局明知洪山區黑臭水體整治工程不符合測評條件,對失實的測評結果不做深入調查,也未按約定組織專家評審驗收,直接將第三方“初見成效”的評估結論在官網上公示,并上傳至住建部監管平臺。日前,住建部、生態環境部在黑臭水體專項檢查中發現并曝光了上述問題。
查實相關情況后,湖北省紀委責成武漢市水務局黨組向武漢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檢查;武漢市水務局黨組書記、局長張斐受到誡勉談話處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程建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局水資源處處長徐照彪受到誡勉談話處理。同時,洪山區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葉林受到誡勉談話處理,洪山區水務局黨委副書記、局長金洪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局污水專班負責人萬學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過處分,其他相關責任人均受到相應處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