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報記者 帥斌彬/通訊員游美榕
本報訊 本月開始至10月份,福州城區居民生活用水繼續實行季節性加價、階梯式水價。
昨日,記者從福州市自來水總公司召開的社會監督員座談會上了解到,不少市民對自去年開始實施的這一水價政策了解還不夠清晰。該公司介紹,根據有關規定,一戶一表的居民(以單戶獨立的門牌號在自來水公司立戶,一個牌號一架水表),生活用水實行“階梯式計量水價”:每月0噸至18噸/戶(含18噸),價格為1.2元/噸;每月18噸至25噸/戶(含25噸),價格為1.8元/噸;每月用水量超過25噸/戶,價格為2.4元/噸。上述水價不包括0.45元/噸的污水處理費。
尚未實現一戶一表的居民生活用水,每年6~10月份實行“季節性加價”,即按基礎水價1.2元/噸上浮20%。目前福州市污水處理費為0.45元/噸。所以,季節性加價期間,這部分居民實際水價為1.89元/噸。
據悉,去年福州實行階梯式水價后半年節水433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