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表是業主的私人財產,未經同意,物業有權說換就換嗎?”23日,臨沂市民公女士撥打熱線反映,居民家中自來水使用正常,物業卻強制業主更換水表,并收取每戶280元的費用,感覺很納悶。
據公女士介紹,4年前,她在位于市區涑河南街與八蠟廟街交會處購買了一套公寓,交房后,便裝修當做辦公地點。公女士說,今年6月份的一天,她從外地出差回來,突然發現公寓里停水了,“當時我以為是正常停水,后來詢問周圍鄰居才知道原來是公寓更換了物業,為了方便管理,物業統一更換了智能水表。”
公女士告訴沂蒙晚報記者,她隨即來到物業詢問情況,但讓其更加不滿的是,這次更換水表還要收取280元水表費。“水表用得好好的沒有問題,為何要換水表,再說就是更換也得跟我們說聲吧。在說明情況后,我讓其幫忙恢復供水,沒想到他們卻讓我交280元水表費,不然不給水卡。后來在我強烈要求下,他們把水卡給我了,但里面卻只存了一方水,這咋能夠用呢?”
隨后,記者根據公女士提供的電話聯系了該公寓物業。其相關負責人表示,之所以更換水表,是因為業主家中的老式手抄式水表已經超過了使用年限,計量精度不夠準確,而且部分業主存在私改水表偷水的行為。“該公寓樓交房已有多年,不少業主家的水表存在異常,而且還有部分業主從水表前邊的管道偷接管道用水,甚至有部分業主拒不交水費,造成管理混亂,后來5月份更換物業后,為了便于管理,統一更換了智能水表。”
針對水表費用較高的情況,該負責人稱,這次更換的是智能水表,物業是從正規水表廠直接拿貨,質量沒問題,并且有廠家的價格證明,并非亂要價。“使用智能水表后,業主必須用水表卡買水,這樣能杜絕部分業主的偷水行為,而且便于管理。更換水表是經業主委員會同意的,而且在公寓里張貼了公示。現在大部分業主都已繳費,如果還有業主質疑可以隨時提出來,物業公司愿意接受業主的監督。”
律師在線
記者就業主反映的問題咨詢了本報律師團主要組成單位、山東頤平律師事務所主任彭海,彭海稱,根據相關規定,水表是否能夠繼續使用,業主有知情權,物業應將實情反映給業主。同時,業主有權了解水表的定價是否合理,物業應就業主使用的水表品牌、型號、價格進行公示。如果業主對于水表價格有異議,業主可以提出質疑也有權要求更換水表和自主選擇水表品牌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