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流域管理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水利建設質量管理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質量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3〕47號)和《水利部關于修訂印發水利建設質量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 》(水建管〔2018〕102號),經研究,定于2018年8—9月開展2017—2018年度水利建設質量工作考核。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對象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以下簡稱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
二、考核內容
2017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各地水利建設質量工作情況。具體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詳見《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7—2018年度水利建設質量工作考核評分細則的通知》(辦建管〔2018〕70號)。
三、考核組織
(一)自我評價
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水利建設質量工作考核辦法》和2017—2018年度水利建設質量工作考核評分細則,結合本地區水利建設質量工作實際,將2017—2018年度水利建設質量工作情況自評報告(報告提綱見附件1)及相關材料(材料清單目錄見附件2)、考核年度內在建項目清單(見附件3),于2018年8月10日前報水利部建設管理與質量安全中心。
(二)集中核查
2018年8月15—30日,組織總體考核工作組,依據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上報的自評報告等,集中開展總體考核。同時,根據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上報的在建工程項目清單,按照工程類型、規模選取5個在建水利工程作為考核抽查對象。
(三)實地核查
水利部組建16個核查組,于2018年9月30日前對所選項目及集中核查涉及的有關問題進行實地核查。核查組組長由水利部建設與管理司、建設管理與質量安全中心和各流域管理機構有關負責同志擔任,專家從水利建設質量工作核查專家庫中抽取。具體組成人員和考核時間另行通知。
四、有關要求
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對水利建設質量工作考核的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做好考核的各項準備工作,確保考核工作取得預期效果。各流域管理機構和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明確考核工作的聯系部門和聯系人,同時推薦2名建設管理部門或質量監督機構從事質量管理工作的業務骨干(高級職稱或副處級以上)擔任考核核查專家(見附件4),于7月16日前報水利部建設管理與質量安全中心。
五、聯系人
水利部建設與管理司 胡忙全 夏明勇
電話:010-63202711 63202807
傳真:010-63202685
郵箱:zxzl@mwr.gov.cn
水利部建設管理與質量安全中心 韓緒博 黃 瑋
電話:010-63204035 63204335
傳真:010-63204321
郵箱:jianshechu@mwr.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