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下稱《意見》),明確了我國在污水處理、節水、節能環保等領域的價格改革方向。意見提出,全面清理取消對高耗能行業的優待類電價以及其他各種不合理價格優惠政策,促進相關行業加大技術改造力度、提高能效水平、加速淘汰落后產能。
嚴格落實7個高耗能行業差別電價
《意見》提出,全面清理取消對高耗能行業的優待類電價以及其他各種不合理價格優惠政策。嚴格落實鐵合金、電石、燒堿、水泥、鋼鐵、黃磷、鋅冶煉等7個行業的差別電價政策,對淘汰類和限制類企業用電(含市場化交易電量)實行更高價格。
近年來,我國對鐵合金、燒堿等7個高耗能行業實行了基于設備工藝的差別電價,對限制類、淘汰類企業用電實行加價;對電解鋁、水泥、鋼鐵行業實行基于能耗的階梯電價。這些政策的實施促進了市場優勝劣汰。以水泥行業為例,在階梯電價政策實施前,有20%左右的生產線達不到國家能耗標準。階梯電價實施后,不達標企業中,約一半被淘汰。
為進一步鼓勵節約能源資源、促進技術進步,《意見》提出,各地可根據實際需要,擴大差別電價、階梯電價執行的行業范圍,提高加價標準,讓浪費資源、高污染排放者付出更大的成本和代價。加大峰谷電價實施力度也是此次《意見》的亮點。各地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擴大峰谷電價的執行范圍,合理確定并動態調整峰谷時段,拉大高峰時段、低谷時段的電價價差。峰谷電價政策也為儲能的發展提供了條件。
《意見》還提出降低用電成本,支持環保行業加快發展。發改委價格司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污水處理、港口岸電運營、海水淡化等3個環保行業執行大工業兩部制電價,價格水平在每千瓦時0.65元左右,其中容量電費折價約0.09元。為降低這類環保企業的用電成本,擬在2025年前免收相關企業的容量電費,預計降低企業用電成本14%左右。
城鎮供水將建立動態調價機制
我國水資源嚴重短缺,人均水資源量約2100立方米,僅為世界平均水平的28%。當前城鎮供水價格和農業用水價格總體依然偏低,且調整周期長,價格與成本普遍倒掛。
“‘多用水多付費’的累進價格機制尚未全面建立,既不利于城鎮供水行業健康發展和農田水利工程的良性運行,也難以調動用戶節水積極性。此外,促進再生水利用、有利于水資源優化配置的價格機制尚不健全。”上述負責人說,針對上述問題,《意見》提出了四項政策措施,即深入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完善城鎮供水價格形成機制、全面推行城鎮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建立有利于再生水利用的價格政策。
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方面,明確2020年底前,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等省份,農田水利工程設施完善的缺水和地下水超采地區,以及新增高效節水灌溉項目區、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要率先完成改革任務。《意見》提出,要建立城鎮供水動態調價機制,明確居民、非居民和特種行業用水調價的原則和目標,并規定進一步拉大特種用水與非居民用水的價差,缺水地區二者比價原則上不低于3:1。
利用價格杠桿進行改革,發改委價格司有關負責人稱,《意見》不是一個“一刀切”的調價格文件,而是把重點放在建機制。“鑒于各地資源稟賦條件、污染防治形勢、產業結構特點以及社會承受能力等不同,《意見》專門為各地探索創新預留了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