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省政府法制辦就《遼寧省節約用水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草案》)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節約用水的義務,并有權監督和舉報嚴重浪費水的行為。
用水單位超定額用水擬加價收費
《草案》規定,遼寧實行計劃用水管理制度,計劃用水單位未按照規定提出用水計劃建議的,節約用水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年度用水總量控制指標、行業用水定額和單位歷年用水情況確定并下達用水計劃。
在水價政策方面,遼寧擬實行促進節約用水的水價政策,建立反映水資源稀缺程度和供水成本的水價機制。計劃用水單位實行超計劃、超定額用水累進加價制度。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水價。
單位和個人用水都有明確規定
《草案》規定,公共供水企業應當加強對供水、用水和節水設施的維護管理,定期進行管網巡查,發現漏損及時維修,保障管網漏損率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
游泳、洗浴、洗車、高爾夫球場等特殊用水行業應當采用低耗水、循環用水等節水技術、設備或設施;公共建筑應當使用節水型器具,保障用水設備、器具和管網正常運行;已建成的公共建筑未安裝使用節水型器具的應當更換;鼓勵居民家庭使用節水型器具。
城鄉綠化、環境衛生、建筑施工、道路和車輛沖洗等市政用水和觀賞性景觀、生態濕地等環境用水,有條件使用再生水的,應當使用再生水。集中辦公的機關、學校、賓館飯店、住宅小區等適宜使用再生水的,鼓勵使用再生水。
城市應配建雨水收集利用設施
《草案》規定,城市建設應當結合城市雨水、污水管網和排水設施改造,采用下凹式綠地、下沉式廣場、滲透式路面、雨水花園等措施加強雨水收集利用,配套建設雨水滯留滲透、收集利用等設施。
城市新區建設、舊城改造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應當配套建設滲水地面及雨水集蓄利用設施。規劃用地面積兩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物,應當配套建設雨水凈化、滲透和收集利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