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記者從蘭州市城鄉建設局了解到,近日,蘭州市政府辦公廳制定印發了《蘭州市城鎮居民供水抄表到戶實施意見》。根據《意見》要求,蘭州市城鎮居民供水抄表到戶將對新建、改建、擴建住宅和既有住宅改造分類實施;新建、改建、擴建住宅需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要求,安裝分戶計量水表。
據悉,城鎮居民供水抄表到戶(即:一戶一表、水表出戶、按戶收費)是指一個居民家庭住宅安裝一只水表,水表數字顯示裝置安裝在住宅的公共部位,供水企業按戶計量收費。
按照《意見》要求,蘭州市城鎮居民供水“抄表到戶”將按照穩妥、有序的原則,對新建、改建、擴建住宅和既有住宅改造分類實施。新建、改建、擴建住宅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要求,安裝分戶計量水表,便于戶外讀表;既有住宅建筑按照“先易后難、用戶自愿、改造費用由房屋產權人自己承擔”的原則實施。
《意見》要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初步設計審查、施工圖備案和開工許可時必須嚴格審查“抄表出戶”的設計執行情況;設計、監理、施工等單位及質監部門、供水企業嚴格按要求開展各項工作。
《意見》同時規定,已取得施工許可證開工建設,但尚未安裝供水設施或雖已取得施工許可證但尚未開工的新建、改建、擴建的住宅建筑項目,供水系統必須按照“抄表到戶”的要求安裝建設。 來源:中國甘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