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份啟動的資源稅改革中,水資源稅格外受到關注。在全國唯一一個試點水資源費改水資源稅的河北省,首個稅收征期的水資源稅收入1.22億元,計稅取水量為1.34億立方米。首個征期的水資源稅收入與近3年河北省水資源費月均收入相比增加0.56億元,增幅為86%。改革后每立方米水資源稅的平均稅額,地表水為0.3元,地下水為1.23元,地下水是地表水的4.1倍,兩者稅額差比改革前水資源費的費額差明顯擴大。差異化的水資源稅抑制地下水超采的調控作用初步顯現。

“通過加大對取用地下水企業的征管力度,引導企業調整用水結構,部分企業已在采取措施,少用稀缺的地下水,盡量使用地表水,稅收宏觀調控作用正在顯現。”河北省武安市地稅局局長王振英說。
處于地下水嚴重超采區的河北唐山三友集團及時調整用水結構,取用地下水與地表水的數量比由原來的6:4調整為改革后的1:9。宣化鋼鐵公司目前正在制定將城市中水進行處理后作為生產用水的計劃,以替代取用地下水,不斷降低總用水量。“改革前后水資源稅費負擔變化總體表現為 三增三平 ,總體符合政策設計初衷。”據河北省地稅局總經濟師朱清郁介紹,“三增”即抽取地下水企業稅負增加,超采區企業稅負增加,特種行業稅負增加;“三平”是居民生活用水負擔持平,企業正常用水負擔基本持平,農業用水負擔不變。
國家稅務總局財產和行為稅司負責人表示,稅務部門下一步將繼續落實好資源稅全面改革各項措施,加強與國土資源等部門的協作,對重點納稅人開展一對一的輔導,不斷放大改革效應,助推資源行業轉型升級,促進綠色發展。 來源: 網易新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