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小區二次供水改造由政府買單
與一審稿相比,二審稿新增加了對于二次供水設施的管理和維護的內容。規定新建居民住宅區的二次供水設施驗收合格后由城市供水單位管理維護,已建住宅區的二次供水設施改造合格的,移交城市供水單位管理和維護。
而老舊居民住宅區的二次供水設施,由市、縣(區)人民政府統籌資金,城市供水單位按照標準進行整改后接收。
水質有問題應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
為了加強水質監管,保障用戶用水安全,二審稿增加了用戶發現水質受污染后的處理內容。
二審稿規定,用戶發現水設施中水質受到污染的,應當及時向市、縣(市)人民政府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城市供水單位報告。城市供水單位應當及時處理,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衛生主管部門檢驗合格后,方能恢復供水。
二次供水設施消毒應邀請業主監督
為了有效監督二次供水設施的清洗消毒工作,保障小區居民的知情權,二審稿規定:居民住宅區二次供水設施管理維護單位對居民住宅區二次供水設施進行清洗消毒,應當邀請業主委員會或者業主代表監督,并公示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結果。
同時規定:從事供水設施清洗消毒人員,應當定期進行衛生知識培訓和健康檢查。
對水表計量有異議可申請供水公司校驗
如果用戶對結算水表計量有異議,可以向城市供水單位提出校驗申請。二審稿規定,而、供水單位自收到申請十日內,提請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校驗。根據國家規定標準,校驗合格的,由用戶承擔校驗費用,校驗不合格的,由城市供水單位承擔校驗費用,負責更換水表,并退還多收取的水費。 來源:中安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