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水利部、農業部聯合印發《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意見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圍繞改革總體目標,抓緊編制本地區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和年度實施計劃。按照用10年左右時間完成改革任務的總體要求,有計劃、分步驟推進,并要重點明確3—5年率先實現改革目標的地區范圍。
《通知》強調,各地要根據農業水價改革目標合理制定價格調整計劃,把握調價時機、力度和節奏,確保調整后的農業水價可接受、可實施。水資源緊缺地區、地下水超采地區的農業水價要率先調整到運行維護成本水平,條件具備的地區可提高到完全成本水平。同時,要積極籌集資金,建立可持續的農業用水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機制。 來源: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