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瓊華介紹,獲得安全飲用水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也是人類生存的基本需求和保障。傅瓊華認為,目前中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存在三大問題:一是規模小。以江西省為例,2005年至2014年的十年間,全省共建成農村飲水安全工程6萬余處。其中,分散工程44000處,占73%;集中工程16600處,占27%;日供水200噸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僅1100余處;其他均為小型供水工程。每處工程平均受益人數只有450人二是效率低。工程供水管網大部分還是PVC管,老化程度嚴重,漏損率達40%。三是質量差。各處散小工程缺乏水質凈化、消毒設施和檢查設備,水質難以達標。一些小型飲地表(山泉)水工程,水源主要構筑物還是攔水壩,蓄水能力差,干旱時節難以保證水量需求。
傅瓊華對中國經濟網記者表示,造成上述問題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國的自來水供給依然存在著城鄉二元割裂。在體制上,城鎮供水歸住建部門管理,每個地級城市、縣城及周邊大的集鎮,都有自來水公司,基本能達到城市供水標準。而農村的供水則歸水利部門管理,我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普遍存在平均主義和撒胡椒面的做法,導致小規模、低覆蓋、差服務;在標準上,《城市供水條例》在1994年就由國務院頒布實施,對城市供水水源、工程建設、經營、設施維護等都制訂了標準,并對違反規定的行為制定了懲罰措施。也正因為如此,經過20多年的發展,城市居民享受到了較好的供水服務。相對而言,農村的供水,迄今為止,仍然沒有國家和省級層面制定的標準以及法律依據,出現了同一供水區域內水費不一、初裝費不一、水質監測頻次不一、水源地保護力度不一等奇怪現象。
傅瓊華稱,雖然供水城鄉割裂的現實依然存在,但江西省在城鄉供水一體化方面已經開始了一些新的嘗試和探索,并取得不錯成績。如:2009年,樂平市政府以自來水公司的特許經營權和全部資產與江西省水投集團合作成立潤泉公司,至2014年,短短五年間,企業與政府累計投資8.9億元,供水能力由原來的3萬噸增加至16.5萬噸,覆蓋人群由農村飲水工程初期的6.1萬農村人口到如今覆蓋全市89萬人口。統一水價、統一水質、統一標準、統一服務,樂平市在城鄉居民飲水方面,不僅做到了“面的覆蓋”,而且實現“質的提升”,成為“全省率先、全國前列”的城鄉供水一體化工程典范,受到了水利部的高度肯定,并被譽為“樂平模式”。
根據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的要求,到2020年城鄉自來水普及率要達到90%。傅瓊華表示,江西要實現這個目標,未來將要投資約416億元。這意味著未來五年,江西每年的投資額都將在80億元左右。這么大的投資,如果只依靠政府,將給地方財政帶來巨大壓力。因此,統籌城鄉發展,大力推進我國城鄉供水一體化建設,切實提高農民群眾生活質量,勢在必行。
如何破解農村飲用水安全,提高飲用水質量。傅瓊華代表提出了三點建議:
一、整合水務資源,統一城鄉供水建設管理模式。在國家層面上,統一規劃,大力推進城鄉供水一體化建設,加大中央財政補貼。同時,打破城鄉分割,破除部門利益,將縣級行政區域現有和規劃中的供水工程統一打包,投向市場招標。引入大型國有專業企業來建設經營,做大做強以水務為核心的環保產業。另外,也可以以地級市或縣級市為單位成立相關的水利投資公司,部分申請國家政策性銀行的低息貸款,部分依靠中央、省財政專項補貼,部分引入社會資本,推行PPP(公私合作關系(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融資模式,對縣域內的供水建設統一規劃建設運營。這兩種方式均可有效緩解資金缺口、城鄉供水服務不統一和工程建設標準低等問題,真正實現我國“城鄉供水一體化、同城同網同服務”。
二、盡快出臺《農村公共供水管理條例》,各地相應出臺配套實施細則,對農村供水管理、用水管理、供水安全、法律責任等做出明確的規定。明確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權責,建立各級政府財政的運營補貼制度。通過完善“市場準入、市場監管、市場退出”三個機制,提高市場準入門檻,將一部分低效生產力和只持有不投入、不開發的企業擠出市場。
三、加強水源地保護,確保供水水源安全。水資源保護由水利部門統一負責,重點加強水源保護。建立從資源勘察到開發、利用、污水處理的管理體系。制定生活飲用水水源保護的細則法規,劃定飲用水源的保護等級,加強水源地的執法管理,切實加強水質監測和檢測,確保生活飲用水水源安全。 來源:中國經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