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本市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都要配套建設節水設施。昨天市政府公布關于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的意見,市、區有關部門將嚴格審查建設項目節水設施方案和施工圖,對節水設施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建設項目,供水單位將不予供水。
本市將強化依法治水,全面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嚴格實行水影響評價審查制度,認真開展土地儲備項目和建設項目水影響評價審查工作,對于需在地下水嚴重超采區、集中供水管網覆蓋區新增取用地下水的建設項目,一律不予通過審查;對于不具備供水條件的建設項目,一律不予通過審查;對于不按有關規定建設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項目,一律不予通過審查。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要遵循綠色循環低碳的理念,配套建設節水設施,并保證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市、區有關部門要嚴格審查建設項目節水設施方案和施工圖,加大施工、監理、竣工驗收等環節的監管力度,對節水設施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建設項目,不予核定用水指標,供水單位不予供水;驗收合格的項目,要由建設單位會同運營單位制作節水設施清單并建立運營維護機制,確保節水設施正常運行。
依據意見,2020年,全市年度新水用量控制在31億立方米以內;再生水利用量達到12億立方米;萬元地區生產總值用水量降到15立方米以下,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降到10立方米以下,農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數達到0.75以上;計劃用水覆蓋率達到95%以上,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10%以內。 來源:北京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