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明確提出持續夯實現代農業基礎,提高農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強調要大規模推進農田水利建設。把農田水利作為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的重點,到2020年農田有效灌溉面積達到10億畝以上,農田灌溉水利用系數提高到0.55以上。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設。積極推進江河湖庫水系連通工程建設,優化水資源空間格局,增加水環境容量。加快大中型灌區建設及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完善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加強農村河塘清淤整治、山丘區“五小水利”、田間渠系配套、雨水集蓄利用、牧區節水灌溉飼草料地建設。大力開展區域規模化高效節水灌溉行動,積極推廣先進適用節水灌溉技術。繼續實施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質災害防治。擴大開發性金融支持水利工程建設的規模和范圍。穩步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行農業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合理確定農業水價,建立節水獎勵和精準補貼機制,提高農業用水效率。完善用水權初始分配制度,培育水權交易市場。深化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創新運行管護機制。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與管護。
文件要求加強資源保護和生態修復,推動農業綠色發展。在“加強農業資源保護和高效利用”中提出,要落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強化水資源管理“三條紅線”剛性約束,實行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加強地下水監測,開展超采區綜合治理。落實河湖水域岸線用途管制制度。在“加快農業環境突出問題治理”中提出,探索實行耕地輪作休耕制度試點,通過輪作、休耕、退耕、替代種植等多種方式,對地下水漏斗區、重金屬污染區、生態嚴重退化地區開展綜合治理。實施全國水土保持規劃。推進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在“加強農業生態保護和修復”中提出,要實施山水林田湖生態保護和修復工程,進行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到2020年森林覆蓋率提高到23%以上,濕地面積不低于8億畝。實施濕地保護與恢復工程,開展退耕還濕。繼續推進京津風沙源治理。加快推進水生態修復工程建設。建立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開展跨地區跨流域生態保護補償試點。編制實施耕地、草原、河湖休養生息規劃。
文件強調要推進農村產業融合,促進農民收入持續較快增長。在“大力發展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中提出,依托農村綠水青山、田園風光、鄉土文化等資源,大力發展休閑度假、旅游觀光、養生養老、創意農業、農耕體驗、鄉村手工藝等,使之成為繁榮農村、富裕農民的新興支柱產業。支持有條件的地方通過盤活農村閑置房屋、集體建設用地、“四荒地”、可用林場和水面等資產資源發展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
文件要求推動城鄉協調發展,提高新農村建設水平。在“加快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中提出,強化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推動城鎮供水設施向周邊農村延伸。加快實施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開展農村“低電壓”綜合治理,發展綠色小水電。加強農村防災減災體系建設。在“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行動和美麗宜居鄉村建設”中提出,繼續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完善以獎促治政策,擴大連片整治范圍。開展農村宜居水環境建設,實施農村清潔河道行動,建設生態清潔型小流域。開展生態文明示范村鎮建設。堅持城鄉環境治理并重,逐步把農村環境整治支出納入地方財政預算,中央財政給予差異化獎補,政策性金融機構提供長期低息貸款,探索政府購買服務、專業公司一體化建設運營機制。在“實施脫貧攻堅工程”中提出,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因人因地施策,分類扶持貧困家庭,實行最嚴格的脫貧攻堅考核督查問責,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
文件強調要深入推進農村改革,增強農村發展內生動力。在“健全農業農村投入持續增長機制”中提出,優先保障財政對農業農村的投入,堅持將農業農村作為國家固定資產投資的重點領域,確保力度不減弱、總量有增加。充分發揮財政政策導向功能和財政資金杠桿作用,鼓勵和引導金融資本、工商資本更多投向農業農村。加大專項建設基金對水利等“三農”領域重點項目和工程支持力度。推動金融資源更多向農村傾斜。 來源:水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