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11月1日起,烏魯木齊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將由城市供水企業、物業管理單位及其他有關單位代收代繳,享受城市低保的家庭等經批準可減免繳費。
7月19日,記者從烏魯木齊市政府了解到,從2003年首府將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調整為每人每月3元以來,由街道辦事處征收,機關事業單位、學校商場等單位由簽訂清運合同的清運隊或清運公司征收,住宅小區由物業公司征收,但收繳率不足30%。
從11月1日起,烏魯木齊市城市規劃區內所有的城市居民(含流動人口)以及產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單位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將由烏市市政市容管理局委托的城市供水企業、物業管理單位及其他有關單位代收代繳,但負責代收代繳的單位必須具有和烏市市政市容管理局簽訂的書面委托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