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7月8日從南京市政府法制辦獲悉,在水資源日益短缺、社會供水多元化的情況下,即將提請該市人大常委會一審的《南京市城市供水和節約用水管理條例(草案)》率先以立法手段規范節約用水行為。
南京市法制辦行政法規處有關負責人表示,立法的目的主要在于明確政府職能和供水單位社會責任,加強城市水資源利用的秩序和效率,將保證居民安全用水放在第一位,同時樹立全社會節約用水的意識。《條例(草案)》專門草擬“節約用水管理”章節,共出臺具體11項條款規范節約用水行為,實行用水分類管理:對非居民用水實行計劃與定額相結合的節約用水管理,對城市居民用水實行階梯式計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