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市區(不含通州區)居民生活用水價格調整聽證會在行政中心召開。根據擬調整方案,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價由1.32元/立方米調整為1.58元/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污水處理費標準由1.02元/立方米調整為1.2元/立方米。
據悉,結合南通市用水實際結構,此次調整基本原則是:適當提高基價,調整分檔水量和實施階梯水價。具體方案為: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價由1.32元/立方米調整為1.58元/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污水處理費標準由1.02元/立方米調整為1.2元/立方米。第一階梯為每戶(3人)年用水量180(含)立方米以下,到戶價為3.04元/立方米;年用水量180-300(含)立方米為第二階梯,到戶價為3.83元/立方米;300立方米以上為第三階梯,到戶價為6.2元/立方米。
方案同時規定,凡總工會、民政部門認定的城市特困職工家庭和城市低保戶,每月免費供水由6立方米增加為7立方米。
當日,24名居民代表、部門行業和單位推薦人參加聽證會。會后,聽證方將梳理意見建議,綜合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市區居民生活用水價格方案,按程序報批后公布實施。
基本水價每立方米或提高0.26元。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