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四川省建設廳、省衛生廳、省物價局、省環保局聯合制發的《四川省城鎮供水排水企業運行監管辦法》,按照《四川省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運行考核評價標準》,2007年4月16至17日,四川省委、省政府嘉陵江流域城市污水處理廠專項督察組、省建設廳嘉陵江流域污水處理廠專項檢查組有關專家和領導,對巴中市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情況進行了詳細的檢查和驗收,認為巴中市污水處理廠各項處理指標達標,管理有序,運行正常,四川省建設廳于2007年6月1日第76號通告,巴中市污水處理廠與成都、內江、南充等地污水處理廠一起首批獲得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運行合格證書。
取得污水處理廠運行合格證,標志著該廠運行管理工作由此步入健康良性的運行軌道,得到國家有關部門的肯定和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