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晚報 記者夏瓊)昨天,市政府常務會原則通過《武漢市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辦法》,該辦法出臺后,供水企業將在5年內完成我市中心城區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設施改造、移交工作,以規范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保障飲用水安全。
隨著我市城市建設的快速發展,尤其是高層建筑不斷興起,居民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設施也隨之急劇增長。我市目前二次供水設施共有3170處,其中供水企業管理的563處,物業、房管所、企業自管的1640處,無人管理的967處。
二次供水設施的建設質量和運營維護直接影響到居民用水的水質、水量。近年來,我市供水出廠水水質優良,已接近或達到歐美等發達國家飲用水標準,但由于二次供水設施設備老化損壞、水箱銹蝕破漏嚴重,建設不規范、運行維護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導致居民終端供水的水質不高、水量不足等現象經常發生。
該辦法對二次供水的水質制定了嚴格的管理措施。二次供水設施建成后,應當按照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進行沖洗、試壓、消毒并組織驗收,供水水質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水質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二次供水設施驗收時,應當邀請水行政主管部門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參加。
為保證二次供水水質達標,《辦法》規定:二次供水設施運行維護管理人應建立水質管理制度和管理臺賬,配備專(兼)職人員,加強水質管理,至少每半年對儲水設施進行一次清洗、消毒,并標識清洗、消毒的單位和時間。還應公布水質檢測報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將對二次供水水質進行隨機抽檢;水質不達標的必須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