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日報■ 記者/許丹婷
本報南寧訊 (記者/許丹婷)民生冷暖總關情。11月25日至27日,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期間,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在分組會議上,圍繞自治區人民政府提交的三個專項報告,以及自治區濕地保護條例草案、自治區促進散裝水泥發展和應用條例草案、南寧市城市供水節水條例等進行審議。濕地保護、供水安全、環境衛生等與老百姓息息相關的問題,成為與會人員熱烈討論的話題。
與會人員認為,此次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有關專工委與政府有關部門就完善自治區濕地保護條例開展專題立法調研,對開展精細化立法、提高立法質量起到重要作用,希望今后在此方面作進一步的探索和總結。不少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委員還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見。黃振東委員說,條例草案中,有將濕地保護經費和濕地生態補償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的內容,但廣西大多數濕地都在人類活動比較頻繁的區域,濕地保護和濕地生態補償經費需求量比較大,光靠財政預算恐怕會加重地方的負擔,應增加鼓勵社會民間資本來支持濕地保護方面的條款。
在審議南寧市城市供水節水條例中,劉樹森委員直言:“城市節水很重要的一個方面,就是要降低供水企業管網的損失率。條例對終端用戶節水提出了明確要求,但對供水企業控制總的供水損失的要求卻并不明確。”章遠新委員則表示,供水安全應從源頭水廠和供水管線開始監控,條例中供水管理、節水管理的內容都有了,卻忽略了安全管理的條款,希望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條例,讓老百姓喝上放心水。
近年來,基層農村環保工作越來越引起社會各界的重視。韋麗萍、韓廣宗委員說,當前基層環保監測缺乏大型分析儀器和便攜式的裝備,人員編制緊缺、專業人員短缺的問題比較突出,建議加大基層環保能力建設標準化支持力度,并在鄉鎮設立環保監管機構,配備人員。列席會議的自治區人大代表賈寒春說,加強基層環保工作,在設立監管機構的同時,還要重視鄉村垃圾處理問題,原來提出的村收、鄉運、縣處理模式,在邊遠鄉鎮很難做到,建議自治區政府能夠認真研究解決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