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掌握城市供水成本狀況,提高政府價格決策的科學性,廣東省韶關市物價局將從6月開始,對城市供水企業成本進行為期一個半月的監審。
監審的對象和范圍是該市各縣(市、區)、建制鎮城市供水企業2005年至2006年兩個年度的供水成本。監審的主要內容是城市供水企業基本情況,包括企業財務、供水與銷售、人員及工資等情況;以及城市供水企業成本情況,包括制水成本、輸配成本、期間費用等情況。
韶關市物價局強調,自來水價格涉及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各供水企業必須予以重視和積極配合,如實填報城市供水企業基本情況、成本費用、土地資產、房屋及建筑物、凈水構筑物、專用設備及管網、其他固定資產等七種《明細調查表》,不得遲報、漏報、瞞報。韶關市物價部門將對轄區內的所有城市供水企業的供水成本調查表進行審核,并出具監審報告書,于7月15日前分別以正式文件和電子郵件方式直報省物價局,再由省物價局將對該市供水企業的成本數據進行抽查和復審,為核算全省城市供水行業平均成本提供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