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3月7日北京市首例“3合1”的水影響評價報告通過技術審查之后,北京市大批單位與項目將陸續進入水影響評價范疇。3月18日,市水務局頒布并施行《北京市水影響評價審查專家庫管理辦法(試行)》,加強水影響評價審查專家庫的管理,并規定專家對自己給出的審查結論須終身負責。
去年10月,北京市出臺規定,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辦理流程進行了調整,將“水影響評價審查”作為建設項目立項的前置條件,并在朝陽、海淀、豐臺、通州、大興五區進行試點。
哪些專家有資格對水影響報告進行打分,如何保證專家的打分客觀公正呢?這次出臺的《辦法》有了明確要求。
《辦法》規定,市級專家庫由相關專業專家構成,包括水資源論證(評價)審查專家(含給排水專業)、水土保持方案審查專家、洪水影響評價審查專家和水行業管理專家。具體到某一項目技術審查工作的專家人選,由評估中心根據專業需要在專家庫內隨機抽取并征求專家本人意見后確定。
入選市級專家庫的專家,主要應具備幾個條件:一是在水影響評價涉及的專業或者行業中有較深造詣和較高聲譽,熟悉其專業或者行業的國內外情況及動態;二是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從事相關專業領域工作三年以上,在相關領域有突出專業特長或管理經驗的可適當放寬技術職稱要求;三是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掌握規劃和建設項目水影響評價審查技術規范和要求。原則上年齡不超過70歲,特殊需要的專家可適當放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