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水利部關于做好水質監測工作的部署,全面推進2014年海河流域地下水水質監測工作,2013年底海委召開海河流域水質監測工作座談會對有關工作進行部署,并于日前印發《關于開展海河流域地下水水質監測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全面啟動海河流域內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東、河南6個省(直轄市)的565個地下水測站水質監測工作。
按照部署,2014年海河流域水質監測工作將由海委負責組織實施,各省(直轄市)有關單位配合完成。近期,海委及流域相關省市將重點對大型地下水水源地、嚴重污染河流沿岸、重要城市周邊地區及地下水嚴重超采地區等重點區域實施監測,掌握海河流域重點地區地下水水質現狀,為地下水開發利用和保護提供依據。在此基礎上,未來地下水監測工作還將逐步覆蓋海河流域地下水開發利用較多的大型平原區和山間盆地,實現對海河流域地下水水質狀況的有效監控,基本掌握地下水水質總體狀況。
根據《通知》要求,海委及流域相關省市水質監測單位將加強對該項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責任部門和人員,組織專門力量對包括水源地測站、污染嚴重測站和其他測站在內的地下水重點測點實施20項必測項目和19項選測項目,并切實做好工作方案編制、樣品采集、輸送、分析以及數據評價和上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