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廣州市政府對省政協委員的提案答復中獲悉,廣州目前每噸污水的處理費中只有約0.04元支付污泥處理處置費用,標準比較低,有待進一步提高。
委員
污泥遠未達無害化要求
在今年的省“兩會”上,省政協委員楊中藝、陳小銳提交提案,建議加大資源配置力度,讓廣州生活污水處理廠的剩余污泥在廠區內實現完全無害化處理。
提案稱,目前廣州中心城區9個生活污水處理廠日處理生活污水298萬噸,日產污泥量約1300噸。目前這1300噸污泥都是在污水處理廠簡單脫水后外運處理處置,簡單脫水后的污泥水分含量高達80%,遠未達到無害化的要求。
“生活污水處理廠的污泥含有各種各樣的污染物,如重金屬、多氯聯苯、二惡英等難以降解的有毒有害以及致癌物質,還含有大量病原菌、蟲卵等,具有巨大的環境風險。”楊中藝和陳小銳表示,已經有許多案例表明,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如果處理處置不當,將會導致嚴重的二次污染。
因此,他們建議加大對廣州市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的資源配置力度,在污水處理廠內建設污泥深度處理設施,確保污泥在離開污水處理廠之前已經實現無害化,避免污泥可能被無良業者非法傾倒所造成的嚴重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