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調整水價對用水類型也進行了調整,由現行四種調整為五種,增設了“特種用水”一類,主要是茶樓、咖啡廳、歌舞廳、桑拿浴、洗浴中心、休閑中心、洗車等行業。調整后的水價(水費基價)分別是:居民生活用水由0.74元/立方米調整為0.96元/立方米;行政事業性用水由0.845元/立方米調整為1.14元/立方米;工業用水由0.855元/立方米調整為1.154元/立方米;經營服務用水由1.115元/立方米調整為1.617元/立方米;特種用水由1.115元/立方米調整為1.728元/立方米。隨水費征收的費用中,除了居民生活用水的水資源費仍按原標準執行外,其他類別用水的水資源費由0.02元/立方米調整為0.04元/立方米。
調整后的自來水到戶價格分別是:居民生活用水1.2元/立方米;行政事業性用水1.49元/立方米;工業用水1.557元/立方米;經營服務用水2.167元/立方米;特種用水2.278元/立方米。
據安慶市城調隊調查資料反映,此次平均水價上調35%,對全年居民消費品價格總指數的影響為上升0.23個百分點。目前安慶市居民年戶均用水126度(立方米),水價調整后,每戶每年多支出27.72元,每戶每月多支出2.31元。
此次調價將從2007年6月1日抄見水量(即5月份實際用水量)起執行新水價,由于安慶市自來水公司實行單、雙月抄表制,對逢雙月抄表的用戶將在5月份增補一個月抄表工作。
城市低保對象分類享受水價優惠政策
水價調整后,安慶市對特困群體執行優惠政策。持有《安慶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的A、B、C三類低保對象將分別享受不同優惠政策。
具體政策為:一、A類低保對象生活用水每月用水量在5立方米以內(含5立方米)據實免收,超出5立方米以上但用水量在8立方米(含8立方米)以內的水量差額部分據實按調整前水價執行;二、B、C類低保對象生活用水每月用水量在8立方米以內(含8立方米)據實按調整前水價執行;三、低保對象的生活用水每戶每月超出8立方米的用水量,按新的水價執行。
據悉,自來水公司對符合條件的低保對象將采取先繳后返的方式退款,根據民政部門每半年提供一次的低保戶名單,核實實際用水戶和用水量后,按規定計算返還金額,并轉入民政部門提供的低保個人帳戶。
根據安慶市民政局《關于對城市低保對象進行分類管理的通知》規定,安慶市城區低保對象分A、B、C三類進行管理、統計。“A類”低保對象是指三無人員,即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撫養人、扶養人;“B類”低保對象是指高齡老人,單親家庭、重病、重殘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家庭,以及生活困難的艾滋病患者、感染者;“C類”低保對象是指在就業年齡段有勞動能力,采取靈活就業,生活出現暫時困難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