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2007年首批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系經江蘇省政府批準的水(環境)功能區中、向縣級以上城市集中供水的飲用水水源地。
13個水源地力爭2類水
記者在江蘇省水利廳這份新發布的名單上看到,位于北河口水廠的長江南京夾江北水源地全長13.2公里,涵蓋了從秦淮新河口—南京三汊河口的距離。沿線的北河口水廠、城南水廠、江寧水廠都是相關供水區域的生產大戶。
13個水源地保護地中,溧水永陽水廠坐擁2個水源保護地。
根據水利部門的規定,飲用水水源地內不得設立任何入河排污口,對已設立的排污口應限期搬遷,確保“十一五”末水源地內無入河排污口。水質方面則應當達到或優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3類水標準。在業已公示的“水質保護目標”一欄,記者看見,上面打上了更高級的2類水標準。
水利部門同時表示,《水法》已經規定“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首先滿足城鄉居民生活用水”,飲用水水源地按照“先地表水、后地下水;先當地水、后過境水”的原則確定。其供水保證率要達到95%以上。
動態監測水源地水質
除了要求水量保證、水質達標,突發性事件應急供水也已提上日程。
相關部門和供水企業必須從組織體系與責任、信息傳遞、應急響應、保障措施,及水質應急監測和水利工程應急調度等方面制定應急預案,提高應對水源地突發性事件的能力。
平時則是建立健全水源地的動態監測體系。對水源地水質進行定期監測,并向社會發布水源地安全狀況信息,并對監測成果進行綜合分析。
一旦發現重點控制污染物總量超標或水源地水質未達到水質要求時,應及時報告有關人民政府,并將監測結果通報同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記者還了解到,一些供水企業已經開始規劃和建立“第二水源地”(備用飲用水水源地),防止遭遇水質污染、哈爾濱全城停水的情況在南京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