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已于2012年實現污水處理設施縣縣全覆蓋,目前全省正常運行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55座,污水處理能力260萬噸/日;在建污水處理廠2座,污水處理能力12萬噸/日。 2013年,全省已運行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累計處理水量7.60億噸,城市污水處理率82.92%。城市污水處理率的主要計算數據取自2012年建設統計年報和2013年全國污水處理信息系統。由于個別城市雨污合流量大、河道中的污水管網損壞或建設統計年報數據上報不實等原因,導致污水處理率虛高,如四平市、遼源市、九臺市、蛟河市、磐石市、樺甸市、梨樹市、集安市、大安市、和龍市、農安縣、伊通滿族自治縣、長白朝鮮族自治縣、撫松縣污水處理率均超過100%。
全省55座已運行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平均運行負荷率為79.99%,按照國家有關要求,污水處理廠建成運行1年的負荷率應達到60%,2年應達到75%,3年以上的應達到85%。目前,我省大多數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情況較好,但白城市、長白山管委會池北區、長春(樓盤)市雙陽區、扶余市、臨江市、和龍市、靖宇縣負荷率仍在50%以下。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要求各地認真做好《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的貫徹落實,進一步規范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建設、管理、監督、執法等各項工作,加大城市污水處理配套管網建設力度,確保達到住房城鄉建設部對污水處理廠以及配套管網建設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