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青島市環保局獲悉,今年,青島市將通過強化治理責任、加大財政投資、掛鉤政績考核等措施,出重拳治理水環境污染問題。各區(市)政府被明確為轄區水污染治理責任主體,各區(市)政府應制定流域污染治理實施方案,負責轄區水環境質量改善和治污工程建設,并明確污染治理完成時限,簽訂目標責任狀。全市推行污染治理“河長制”,區市政府主要負責人任轄區“總河長”,對轄區河流污染防治負總責;鎮(街)主要負責人任“河段長”,擔負污染防治管理第一責任。
今年,青島市將實施一系列“清水行動”,重點保護飲用水水源地、生態良好湖泊等高功能水體,全面整治環膠州灣污染河流,消除所有污水直排口,消滅劣類水體。今年的治水目標是省控、市控河流水質達到年度改善目標,22條市主要污染控制河流化學需氧量、氨氮降低5%以上,重點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
為加大治水財政投入,從今年起,青島市將實施“雙1號”工程,將流域污染治理作為市、區(市)財力投資連續三年的1號工程,并引導市場主體參與污染治理投資運營。將環膠州灣流域污染綜合治理列為今年城市建設1號工程,采取會戰形式加快推進。全年完成推進60個流域污染治理工程、150處污水直排口整治任務,對新發現污水直排口實行“零容忍”即時整治,發現一處、整治一處,配套建設污水管網279公里,新建、改建城鎮污水處理廠6座,對22條環灣河流環境進行綜合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