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僅在今年5月上旬,就將有江蘇、上海、河南等省市舉行階梯電價聽證會,北京市發改委日前也發布聽證會公告,擬于近期召開北京市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聽證會。
調整的不僅是電價,還有水價。4月9日沈陽立法擬實行階梯水價;4月10日海南省文昌市物價局召開文城地區水價調整與推行階梯式水價聽證會,對水價調整方案進行公開聽證,此次擬調整水價方案有兩個,其中,居民生活用水類擬調價幅度最小,特種行業擬調價幅度最大;4月17日廣東東莞市將召開聽證會,并擬于6月1日起實施漲水價方案。事實上,很多地市水價已經有所調整,江蘇南通市區從今年3月1日起正式實行“階梯式水價”;蘇州市自3月1日起,將民用水價格由3.1元/立方米調整為3.2元/立方米;鄂爾多斯市東勝地區供水價格從今年4月1日起按抄表量據實執行新水價。廣州水價上漲幾成定局。
南京證券研究所副所長周旭向《大眾證券報》分析,電價調整利好電力股,但利好程度則要考慮兩個因素。一是如果煤炭價格上漲仍會影響電力企業的盈利,二是通脹壓力仍存的背景下,價格調整的幅度到底有多大需要觀察。至于水價,民用水調整幅度較小,工商業用水等非民用水漲價幅度大,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利好水務企業。
記者 岳昌霖